全国青少年操舞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关于成立体育舞蹈委员会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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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关单位:

 为推动中心体育舞蹈项目工作有序进行,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,促进体育舞蹈教育教学资源、赛事活动资源的整合创新,更好地服务于体育舞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,经报操舞分委会批准,决定成立体育舞蹈委员会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部门与人员设置

体育舞蹈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,副主任委员4名,委员若干名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、专业技术分委会、教育发展分委会、纪律检查分委会、各省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推广办公室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体育舞蹈委员会在中心领导下,科学合理、公开公正、规范透明地开展工作,在体育舞蹈专业领域内承担以下工作职责:

(一)组织开展国内外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的跟踪、研究,了解行业发展需求,起草体育舞蹈赛事、展演、人才培养工作发展规划;

(二)承办操舞分委会、中心体育舞蹈赛事活动,积极搭建体育舞蹈竞技、展示、交流平台,促进行业繁荣;

(三)指导、参与或组织开展行业标准和产品标准的制定和修订,推动行业标准在中小学校园、高校及社会俱乐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应用和推广;

(四)组织体育舞蹈从业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培训,引导教练员、裁判员认真学习上级部门方针政策,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,为中心各项活动提供人才保障;

(五)落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全国青少年操舞体育文化发展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2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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